「如果你生下孩子,你就不是父親,而是母親」 法官駁回了第一位「懷孕男性」的離婚申請,裁定他仍是女性

Por Alexander
7 October, 2026

他有 3 個孩子,並將自己的法定性別改為男性,但當他提出離婚申請時,州政府拒絕承認他的性別:親職是由生理因素還是法律來定義? ⚖️🤰🏻👨‍👦

2008 年,來自美國的跨性別男性 Thomas Beatie 隆起著孕肚登上電視節目,讓全世界為之震驚。Thomas 早在幾年前就已在醫療和法律層面完成男性轉換。然而,由於他的妻子不孕,他決定暫時停止荷爾蒙治療,以便利用自己仍保有的生殖器官,為兩人誕下三個孩子。沒有人想到,真正的戲劇性場面並非發生在手術室,而是在法庭上。

多年後,這對伴侶決定分居,並在亞利桑那州提出離婚申請時,一名家事法庭法官突然中止了程序,並作出引發國際激烈辯論的裁決:法院拒絕承認 Thomas 是男性。

根據法官備受爭議的裁決,Thomas 生下孩子這件事顯示,從生理角度來看,他扮演了家庭中母親的角色。因此,根據該州法律,這段結合被視為「兩名女性之間的婚姻」;當時亞利桑那州禁止這種法律關係,因此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無效,也無法離婚。

對 Thomas 而言,這項裁決是一次羞辱性的打擊:「他們把我的身分送上審判。這不只是要別人尊重我身為男性;更是要確認我是孩子的父親,而且他們是在合法婚姻中出生的」,他在展開一場耗時超過三年、長達 1.295 天的艱苦法律抗爭後如此表示。

亞利桑那州上訴法院後來推翻了這項裁決,並在批准他離婚時承認他的男性身分,但這起案件留下的社會裂痕,至今仍持續撕裂公眾輿論:

一方面,最保守的團體主張,懷孕和哺乳的生理能力專屬於女性,並堅稱法院不能抹煞基本生物事實,將一名生下孩子的人稱為「父親」。

另一方面,跨性別權益倡議者表示,性別認同和法律文件的優先性高於生殖器官,而否認跨性別男性的父親身分,是一種意識形態歧視。

這起里程碑式的案件將法律、科學與人類身分的界限推至最高張力。

你認為親職應該由生育的生理事實,還是由個人的法定身分來定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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