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年監禁。這就是在巴西,任何因他人的體重而羞辱、排斥或拒絕提供工作機會的人可能面臨的處罰。

正在眾議院推進的第 2519/2026 號法案,旨在將恐胖症定為犯罪,並處以罰款;若受害者是兒童或青少年、事件發生在學校或社群媒體上,或歧視者是公職人員,處罰將更嚴厲。該提案還包括打擊與身體相關偏見的教育宣導活動,但也明確指出,醫療與營養建議,或基於安全理由的要求,不屬於此類情況。

該法案在成為法律之前,仍須經過眾議院、參議院審議,並獲得總統簽署。與此同時,另一場辯論已經開始:法律保護止於何處,而意見自由的界限又從何處開始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