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想讓世界知道,我殺了這些男人,冷酷如冰。我憎恨人類已經很久了。我冷血地殺了他們,真的,手段極其可怕」。
這句出自艾琳·沃諾斯之口的話,尤其令人不安,因為它似乎透露的遠不只是一段簡單的認罪供詞。

沃諾斯被判定在1989年至1990年間於佛羅里達州殺害六名男子,並供認第七起謀殺案。在審判期間,她一直聲稱,其中幾起死亡事件發生在她的客戶企圖強姦她之後,而她是出於自衛才採取行動。
但隨著時間過去,她的說法改變了。她最終毫無保留地認罪,並形容自己是個憎恨人類的人。

她的個人經歷有助於解釋,為何專家認為她的案件如此複雜。沃諾斯遭母親遺棄,由祖父母撫養長大,後來又述說自己在童年時期遭受身體虐待與性虐待。後續的精神鑑定認定她患有精神病態、反社會性障礙與邊緣型人格障礙。
這並不表示她的童年經歷能解釋或合理化她的謀殺行為。事實上,多年來研究人員一直在爭論,創傷、她的心理障礙以及其他因素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她的犯罪行為。

或許正因如此,這句話才如此令人不安:她是真的在描述自己的感受、試圖為自己的行為建構一種解釋,還是兩者同時都是?
沃諾斯於2002年10月9日接受注射死刑,當時46歲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