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 2019 年 4 月 20 日清晨,地點在英格蘭斯托克城。18 歲的 Megan Newton 一邊笑著,一邊打開她公寓的門。她身後是 19 歲的 Joseph Trevor,一名她以前中學的同學;因為他說自己喝得太醉、沒辦法回家,她便邀他到那裡過夜。兩小時後,監視器拍到他獨自離開,還看著自己沾滿血的右手。

Trevor 在與 Megan 於夜店碰面前,才剛在同一晚因使用氯胺酮和古柯鹼而被釋放。他在她自己家中強暴了她,並以 9 刀將她殺害。Stafford Crown Court 以謀殺罪判處他 21 年又 65 天,另因兩項強暴罪加判 8 年。

對許多人來說,這樣的判決無異於一記耳光:一名利用年輕女子善意而對她施暴並將其殺害的男子,仍可能在相對年輕時重獲自由。對另一些人而言,制度發揮了作用,而且法官說得很清楚:「Megan 原本還有整個人生在前方」。這樣的判決帶來了正義,還是背叛了正義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