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歲的Carlos Adonis Ramos-Erazo在限速55英里的路段以每小時75英里的速度行駛,一名Lake County警員將他攔下。他堅稱自己趕時間,因為急需去廁所。警員並未完全相信他,當警員走近車窗、準備從內側開門時,Ramos-Erazo踩下油門逃逸,並用車撞到警員的手臂。

追逐最終在他自己家中結束,他試圖躲進屋內。警員用電擊槍制伏他,並將他放進前往縣監獄的巡邏車。就在那裡,當他被鎖在後座時,他失去了自第一個紅綠燈起就拼命想避免失去的控制。

他最終面臨逃逸、拒捕及襲擊警員的指控。導致他超速的急迫需求,在他被戴上手銬幾分鐘後,以最糟糕的方式得到了解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