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朗西斯·史密斯在監獄度過70年,八度避過電椅:他101歲時去世,仍聲稱自己無罪

Por Rodrigo Martínez
27 August, 2026

弗朗西斯·克利福德·史密斯25歲時,因一宗他直到臨終前一口氣都否認犯下的罪行,被判處死刑。

1949年,他被判定在康乃狄克州格林威治的一間遊艇俱樂部搶劫期間,殺害了68歲的守衛格羅弗·哈特。當局八次準備將他處死。八次端上他的最後一餐。又八次因各種法律原因,行刑被暫停。1954年,他的刑期被改判為無期徒刑,而那時,一段將持續他餘生的等待開始了。

多年來,這宗案件開始出現破綻:證人翻供,一名調查人員表示他相信史密斯是無辜的,甚至還有另一名囚犯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哈特。這一切都沒能讓他出獄。史密斯在獄中度過了七十多年,因為用藏起來的麵包餵鳥而獲得「奧斯本的鳥人」這個綽號,直到2020年才獲准假釋,當時他已年事已高,並患有老年癡呆症。他101歲時在睡夢中去世,卻始終沒有人——無論是司法制度還是歷史——確認他是否真的該在獄中度過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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